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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4月1日電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灣一徐姓男子在4年前婚變想燒炭自殺,女性友人趕到場勸阻,不料徐男燒炭後竟熊抱不讓女方離去。台“最高法院”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徐男7年有期徒刑。
  法院判決指出,徐男家住臺南市永康區,他在2010年11月由於婚變而絕望想尋短,於是傳簡訊給朋友高姓女子訴苦。徐男不顧高女趕來陪伴喝酒解悶,還是一心想尋死,即使高女拿水滅火,他還是屢次在屋內燒炭,還奪走高女的手機,阻止對方報警。
  後來,徐男趁著高女不勝酒力醉倒,趁機再度點燃木炭,屋內濃煙瀰漫。高女昏昏沉沉哀求撐不住了,掙扎想開門離去。徐男竟死命熊抱高女,又說“最後再抱一下,怕以後沒機會”,導致高女動彈不得倒卧在屋內。所幸鄰居聞到濃煙隨即報警,救護人員將兩人送醫急救,兩人均無大礙。
  法院審理時,徐男賠償新臺幣30萬元達成和解,辯稱他有趕高女走,是怕沒機會最後才再抱一下,不是要致人於死。但合議庭認為,徐男燒炭自殺,卻阻止情義相挺的高女離去,危及高女性命,對其身心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,依殺人未遂罪判其7年。案經台“最高法院”駁回上訴定讞。  (原標題:台男子欲燒炭自殺 熊抱女性友人不讓其離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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